银川拼团购房157群(241)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105人申请入群

银川鼓励社会群众力量兴造生态公益林

发布时间: 2017-11-02 10:58:57

来源: 华夏经纬网

分类: 本地楼市

314次浏览


银川市近日出台《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生态公益林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兴造生态公益林。经验收合格的生态公益林,按每亩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生态公益林补偿是指除国家和自治区政府拨付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之外,由市财政和县(市)区财政给予的补偿。申报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必须符合相关规划,在确定的生产防护绿地、银西防护林项目区、郊野公园、林地、宜林地、荒地等区域内实施的具有公益性的生态林业建设,且土地权属清晰,具有合法的土地经营(承包、租赁、流转)手续,无法律纠纷和矛盾;生态公益林集中连片面积在5000亩以上(含林区通道两侧),建成年限满5年,阔叶乔木胸径大于或等于10厘米,针叶乔木冠幅大于1.5米、高度2米以上。

申报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须提交企业及社会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态公益林土地使用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土地使用证明、建设情况自查报告。经验收合格的生态公益林,按500元/亩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对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偿资金的,一经发现,追回补偿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tanmenglong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