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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银川市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有所调整

发布时间: 2018-05-18 19:39:44

来源: 银川楼盘网

分类: 房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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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政,政策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信贷做了调整,并于2018年5月21日起执行。具体调整如下:

1、  对于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职工,夫妻双方在银川地区购买一手住房并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 低首付比例由原先的30%提升至40%;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异地公积金在银川只能受理一次。


图片来源网络

2、 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由55万降至50万元;夫妻双方均在银川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含配偶方在宁夏区内正常缴存)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仍然是70万元;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贷款最高比例由70%降至60%;异地贷款最高限额由55万元降至50万元。

据悉,除以上调整政策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也被暂停办理。夫妻双方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期间离异的,除非原借款人结清贷款,否则另一方不得另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婚姻状况属于离异的职工,在离异6个月后,方可参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购房贷款

 

 



责任编辑: yan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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